一、化学品采购
1.一般化学品应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正规试剂公司购买。
2.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受公安机关管控,应通过院系申请、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审批(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表》),向实验室管理部门备案后,统一采购。
4.个人不得购买、转让和出售易制爆、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
二、化学品保存
1.一般原则
(1)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火源、电源和水源,避免阳光直射。
(2)实验室不得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试剂,严禁囤积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强氧化剂,禁止把实验室当作仓库使用。
(3)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不得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4)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配制的试剂、反应产物等应标贴有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发现异常应及时检查验证,不准盲目使用。
(5)实验室应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标签和废旧的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
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其中第一类易制毒品实行“五双”管理制度。易制爆化学品配备专用储存柜,具有防盗功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2)剧毒品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对于具有高挥发性、低闪点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并配备双锁;配备监控与报警装置;剧毒品使用时须有两人同时在场;剧毒品处置建有规范流程。
(3)对于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柜)内存放。
(4)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
(5)腐蚀品应放在专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
(6)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7)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氰化钾、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8)易产生有毒气体或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通风药品柜内。
三、化学品使用
1.进行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化学品特性、影响因素与正确处理事故的方法,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适合的实验工作服,长衣长裤,不得穿短裤短裙以及露趾凉鞋。
3.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药品用量,或者用危险性低的药品替代危险性高的药品。
4.使用化学品时,不可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5.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普通冰箱中存放易燃有机物。
6.使用剧毒化学品、爆炸性物品或强挥发性、刺激性、恶臭化学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7.不得一起研磨可引起燃爆事故的性质不相容物,如氧化剂与易燃物。
8.易制毒化学品只能用于合法用途,严禁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9.为加强流向监控,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应逐次记录备查。
10.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信息。
四、化学废弃物处置
1.化学废弃物通常有毒、有害,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事故,应妥善收集和处置。
2.化学废弃物送入废弃物收集站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
3.生活垃圾不要送入化学废弃物收集站。生活垃圾是指没有接触过化学品的各种办公垃圾、塑料袋、纸盒、卷纸、纸张、非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快递包装、泡沫、瓜皮果壳和饮料包装等。
4.实验垃圾需送入化学废弃物收集站。实验垃圾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被化学药品沾染的各种垃圾物品,如使用过的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称量纸、粘有药品的卷纸、滤纸、枪头、吸管、针头、注射器、橡皮管、乳胶管、保鲜膜等。
5.尖锐的针头等物品应专门存放。被化学污染的塑料垃圾制品不得流入废品收购站。
6.破损的玻璃仪器(试管、量筒、烧杯、烧瓶等)应专门存放,不得和上述实验垃圾混放。
7.废试剂瓶倒尽残液后应使用专用纸箱包装存放。
8.化学实验废液不得倒入下水道。一般化学废液遵循兼容相存的原则,用小口带螺纹盖子的25L白色塑料方桶分类收集,做好标识。桶口应密封良好,不能有破损。收集废液后应随时盖紧盖子(含内盖),存放位置要阴凉并远离热源、火源。废液桶盛放不得超过最大容量的80%。
9.运送实验废物时,至少需两人同行,并穿着实验服,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防护。配合管理人员检查并称重,填写入库记录,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10.含卤素的有机废液、含汞的无机废液、含砷的无机废液和含一般重金属的无机废液应单独收集,不可与其它废液混存。
11.使用剧毒品产生的残留物和剩余物应作无害化处理,不允许随意排放。
五、应急救援
发生化学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老师,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然后送医院治疗。
1.化学烧灼伤
应立即脱去沾染化学品的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长时间冲洗,避免扩大烧伤面。烧伤面较小时,可先用冷水冲洗30分钟左右,再涂抹烧伤膏;当烧伤面积较大时,可用冷水浸湿的干净衣物(或纱布、毛巾、被单)敷在创面上,然后就医。处理时,应尽可能保持水疱皮的完整性,不要撕去受损的皮肤,切勿涂抹有色药物或其它物质(如红汞、牙膏等),以免影响对创面深度的判断和处理。
2.化学腐蚀
应迅速除去被污染衣服,必要时可以用剪刀将衣服剪开,及时用大量清水(紧急喷淋器冲洗15分钟)冲洗或用合适的溶剂、溶液洗涤受伤面。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若溅入眼内,应立即用细水长时间(洗眼器冲洗10-15分钟)冲洗;如果只溅入单侧眼睛,冲洗时水流应避免流经未受损的眼睛。经过紧急处置后,马上到医院进行治疗。
3.化学冻伤
应迅速脱离低温环境和冰冻物体,用40℃左右温水将冰冻融化后将衣物脱下或剪开,然后对冻伤部位进行复温,并尽快就医。
4.吸入化学品中毒
(1)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毒源(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并打开门、窗,降低毒物浓度。
(2)迅速将伤员救离现场,搬至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松开领口、紧身衣服和腰带,以利呼吸畅通,使毒物尽快排出。
(3)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现场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拨打120求救。
(4)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护面具和防护服。
5.误食化学品中毒
(1)误食一般化学品。可立即吞服牛奶、淀粉、饮水等,引吐或导泻,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2)误食强酸。立刻饮服牛奶、水等,迅速稀释毒物,再服食10多个打溶的蛋做缓和剂,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
(3)误食强碱。立即饮服500毫升食用醋稀释液(1份醋加4份水),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再服食蛋清、牛奶等,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
(4)误食农药。对于有机氯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可用1-5%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水洗胃,随后灌入60毫升50%硫酸镁溶液,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对于有机磷中毒,一般可用1%食盐水或1-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6.气体爆炸
应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疏散人员、转移其它易爆品,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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