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办理学生证的通知
为积极响应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学生聚集,同时进一步规范学生证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取消原来由学生本人到现场办理的方式,现将学生证办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证件办理程序
学生证每个月办理一次,由学院统一填写 《某某学院2021年某月学生证办理情况汇总表》(此表需打印,不可手填),按学生实际情况填写即可,以学院为单位,辅导员审核学生基本信息,主管学生副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于每月20日之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及其他材料交至学生处(实验楼205室),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二、所需准备材料
1.学生证丢失
(1)所在学院开具“学生证补办证明”,
(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蓝、红底均可)。
2.旧证换新证
(1)原学生证,没有旧证的需要学院开具“学生证补办证明”,
(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蓝、红底均可)。
3.更改乘车区间
(1)更改地区的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
(2)原学生证,没有旧证的需要学院开具“学生证补办证明”,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蓝、红底均可)。
4.充磁
在领取新证当日(即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三下午14:-16:00)办理,由学院负责人将需要充磁的学生证收齐带到学生处集中办理。
三、领取新证
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下午14:00-16:00
四、其他
1.特殊情况,辅导员联系学生处,联系人:乔宇老师;联系电话:7980109。
2.各学院须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或学生干部专人负责办证事宜。联系人:孙钰佳,电话:15041487598(微信同步)。
学生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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