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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沈阳市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52人公告
日期:2022-04-30 发布人:jiuyewang 浏览量: 1277


来源:辽宁省考信息网


2022沈阳市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52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创新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9号),结合沈河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总计152人,其中:

1.面向社会招录社区工作者70人;

2.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42人;

3.面向沈河区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大学生基层岗及社区服务机制创新试验点工作人员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40人。

定向招录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将按比例缩小招录计划,将差额调剂至面向社会招录。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沈阳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2年5月1日以前,含5月1日),40周岁以下(1982年 5月1日以后出生,含5月1日)。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以退伍证和高中毕业证为准)。

(三)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7月31日(含)以前毕业),退役士兵和沈河区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大学生基层岗及社区服务机制创新试验点工作人员除外。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五)具有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法律规定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28日18时至2022年5月2日17时,招录信息通过沈河区人民政府网(www.shenhe.gov.cn)和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日17时至2022年5月5日17时。(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网址:fescosy.ikaowu.com(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3.报名费用:100元/人。报名费交费截止至2022年5月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一经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注:本次招录考试唯一指定收款账户: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请考生仔细核对)。

4.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大小50K以内);

(3)毕业证书,已取得学位的还需上传学位证书;

(4)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证;

(5)现役军人配偶需上传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6)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需上传职称等级证书;

(7)其他要求的证明要件。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填写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时,已毕业的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码,已毕业但学信网学历没及时更新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码,研究生及以上的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验证码,确保验证码上传后 10天内有效。

6.初审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严格按照招录条件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与招录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

报名条件审核通过人员,缴费成功后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者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

1.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中上旬(实际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3.在笔试成绩中,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加1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和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加2分,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值;现役军人配偶加1分;沈河区户籍加2分。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

4.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

5.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6.笔试成绩在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请登录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面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心理测评等。

5.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 5:5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并在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录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职称等级证书、退役证(退役士兵提供)、受雇证明(沈河区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大学生基层岗及社区服务机制创新试验点工作人员提供)、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现役军人配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缴费凭证(或缴费截图)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查确认。

凡弄虚作假或与招录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如有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如果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心理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不到指定医院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八)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被录用的人员与沈河区现有在岗社区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招录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五、防疫要求

1.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通行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必要不离沈,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笔试、面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相应考场。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盛事通”APP或微信“辽事通”、“国务院客户端” 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 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 37.3°C)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 37.3°C,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通行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沈阳市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要提前来(返)沈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通行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真实行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录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沈河区人民政府网(www.shenhe.gov.cn)和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

报名咨询电话:024-31126237 / 31126239

(接听时间:报名期间6: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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