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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11-15 09:35:47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 3091

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国家“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省《通知》要求,明确相关工作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29日(周一)至12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全校各单位、部门围绕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收听收看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3日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有条件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集中观看现场直播,没有条件的可组织学生在个人电子设备观看,观看网址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

(二)组织参加学生宪法法治知识有奖答题活动。1121日(周日)开始,辽宁省“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将启动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所属学生登录“辽宁普法”公众号,按照要求进行答题。每人每日有10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抽取5道选择题,全部答对可获得100积分,累计500积分可参与抽奖,积分越高,获奖几率越大。

(三)浓厚学习宪法氛围。学校将利用横幅、展板等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电子屏宣传“宪法宣传周”主要活动内容,通过在官微推送学习宣传活动相关内容,制作“国家宪法日”微视频,进一步浓厚学习氛围。

(四)召开主题团会。各二级学院要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召开团会,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交流心得体会,帮助学生提高宪法意识,强化遵纪守法观念。

(五)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征文活动。学校将视情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征文活动,各学院择优推荐征文稿件,征文主题围绕学习宪法、民法典,结合身边事、身边人撰写学习心得,进一步打牢学生群体法治精神。

、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保障。各学院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在人员、经费、技术、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丰富活动形式。要通过党团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着力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媒体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党委宣传统战部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稿件

(四)做好工作总结学院要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内容,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于12月5日交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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